日本橋旁邊的“瀑布廣場”,這裡是江戶時代間口5間小屋,是罪人的曬場所。
雖說是曬乾的地方,但也不是曬屍體,而是讓罪人從早上到傍晚排隊坐。
最初的曝曬刑是1747年(1747年)3月,津輕岩松藩江戶詰佑筆的武士原田伊太夫和吉原堺屋的遊女尾上的心中未遂。
因為雙方都陷入了戀愛中,工作容易怠慢,而且因為藉款而脖子變得不動了。
敦賀若狹掾將這個事件作為新內“歸咲名殘命毛”而寫著。
在新內,在絞盡腦汁之後,伊太夫的伯父為了和尾上結婚而支付了承包金,最後一個圓滿結局。
如今還有雙十郎河岸,如今不淨的地方。
從那裡可以乘船周遊日本橋、神田川、隅田川,是一個非常棒的觀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