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在中央區政府的1樓大廳,正在展示“中央區觀光攝影大賽”的獲獎作品。
因為是大的照片,所以有魄力和感覺的東西,又別具一格了。
去年秋天被招募,有501分的應募,其中37分獲獎了。
在有著相當多次歷史的比賽中,得到了很多贊助團體的協助和支持。
據說是每年報名人數都在增加,其他沒有的比賽,今年竟然有10代~80代的各個年齡層的人獲獎了。
12月22日(週二),在中央區政府舉行了表彰儀式,在Miss中央的臼井先生的幫助下,各贊助團體等代表向獲獎者頒發了獎狀和紀念品。
我對這個比賽非常感興趣。
本次攝影比賽的主題是,沿著“觀光振興”的主題,只以“一張照片和加上的標題”,將中央區的魅力作為“作品”來表現。
招募時
“並不是單純的競爭攝影技術,而是通過拍照來廣泛介紹中央區的魅力和豐富的觀光資源,以此為契機讓更多的人來區內訪問。”
有這樣的介紹。
雖然方法不同,但這和現在寫的“特派員部落格”的報導中的“作品”是一樣的。
只是感受到獲獎作品中表現了什麼,我自己寫部落格也是相當有參考價值的。
“觀光”是將“光”寫作“看”。
這個“觀光”是由古代中國書中的“觀國之光”這個詞構成的,“去其他國家,見聞好的地方學習”是原本的意思。
我覺得現在這個“觀光”這個詞使用的方式和原本的意思不同,但是
《光》不僅僅是“美麗”,還有快樂、美味、厲害、可愛、漂亮、舒適、恐怖、悲傷等人類所感受到的東西
而且,我擅自解釋說“看”是“感受”的意思。
獲獎作品中,讓看過作品的人感受到的“光”,在四角形的照片中,以及標題的文字中都很好地表現了出來。
作為自己寫的特派員部落格的報導的作品,能很好地表現能讓人感受到的“光”嗎......有點不安。
恐怕,展示的作品被製作時的原委、講究和辛苦等,即使看了作品也很難感受到。
但是,如果能去中央區政府觀看獲獎作品的話,以怎樣的“光”在作品中被表現為重點,“感受”的話,也許還能稍微享受一下。
我喜歡的是這個嗎?
【沐浴在夕陽下】
好懷念......感覺到了那樣的光芒。
★中央區觀光攝影比賽獲獎作品的展示
新年從4日(星期一)到15日(星期五)
※除週六、節假日外。
在中央區役所1樓大廳。